多元化、规模化、专业化、和规划
化妆品功效测试评估保湿功效、美白功效评估、防晒功效、祛斑功效、抗皱功效、控油功效、祛痘功效测试评估、SPF/PA值测定、防晒防水性功效测试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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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理学试验一次皮肤刺激性、腐蚀性试验 、急性眼刺激性、腐蚀性试验、 多次皮肤刺激性、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、急性经皮毒性试验、皮肤光毒性试验、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(皮肤致敏试验)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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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注册备案微生物五项:菌落总数、粪大肠菌群、铜绿假单胞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重金属四项:砷、铅、汞、镉 |
化妆品人体皮肤斑贴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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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肤抗衰老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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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激素类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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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及原料分析检测 助力企业注册备案申报
康派斯化妆品测试项目清单 完整版安评报告/理化分析/微生物检测/防腐挑战/稳定性/包材相容性/人体功效/细胞功效/毒理测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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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试类型 | 测试项目 | 测试类型 | 测试项目 | 测试类型 | 测试项目 |
细胞功效 | 修护光损IL-6、PGE2、IL-1α、IL-1β、TNF-α、IL-10、IL-8 (先刺激,后上样) |
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编写 | 配方评估 | 人体功效 | 祛斑美白(法一) |
修护光损(组织形态) | 报告编写 | 祛痘 | |||
修护DNA损伤-UVB刺激 (先刺激,后上样) |
防腐+稳定性+包装相容性测试 | 防腐挑战 | 修护 | ||
稳定性测试 | 滋养 | ||||
温和(鸡胚绒毛尿囊膜实验) | 兼容性测试 | 防晒 | |||
修护(细胞迁移(划痕试验) | 微生物 | 菌落总数 | 防晒指数(SPF值)测试 | ||
修护(细胞增殖、IL) |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| 其他 | 其他风险物质监测 | ||
修护(细胞增殖、细胞迁移) | 耐热大肠菌群 | 农残 | |||
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兔角膜 上皮细胞短时暴露试验 |
金黄色葡萄球菌 | 毒理 | 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| ||
抗蓝光产品视网膜光损伤细胞 分子学评价方法 |
铜绿假单胞菌 | 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| |||
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人细胞系活化试验 | 理化 | 汞 | 急性眼刺激性/腐蚀性试验 | ||
角膜细胞试验 | 铅 |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| |||
抗氧化(ROS、NO) | 砷 | 皮肤光毒性试验 | |||
抗氧化(ABTS自由基清除法能力) | 镉 | 皮肤光变态反应试验 | |||
紧致、抗皱(基质金属蛋白酶-1) | 风险物质监测 | 甲醇 |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| ||
紧致、抗皱 (Ⅲ型胶原蛋白含量) | 二噁烷 |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| |||
紧致、抗皱(I型胶原蛋白含量) | 石棉 | 急性经皮毒性试验(大鼠) | |||
紧致、抗皱(I型、Ⅲ型胶原蛋白含量) | 甲醛 |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(小鼠) | |||
紧致、抗皱 (Ⅲ型胶原蛋白COLIA1的mRNA相对表达量) | 巯基乙酸 | 亚慢经口(三剂量+追踪组)28天 | |||
紧致、抗皱(I型胶原蛋白COLIA1的mRNA相对表达量) | pH值 | 亚慢经口(三剂量+追踪组)90天 | |||
紧致、抗皱(I型胶原蛋白含量、 I型胶原蛋白COLIA1mRNA相对表达量) | α-羟基酸 | 亚慢经皮(三剂量+追踪组)28天 | |||
紧致、抗皱(I型、Ⅲ型胶原蛋白含量和mRNA相对表达量) | 其他风险物质监测 | 亚慢经皮(三剂量+追踪组)90天 | |||
防晒指数(SPF值)测试 | 55种农残 | 啮齿类动物重复28天经口毒性试验 | |||
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(PFA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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舒缓(NO、IL-6、TNF- α、β ) | |||||
舒缓(IL-6) | |||||
舒缓(TNF- α 、β ) | |||||
舒缓(斑马鱼胚胎自旋运动次数) | |||||
修护光损(先刺激,后上样) | |||||
修护DNA损伤-UVB刺激 (先刺激,后上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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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安全评估测试具体要求
① 新原料、特殊/普通化妆品注册备案前,应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。
② 安评人员,应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,5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。
③ 普通化妆品有条件豁免毒理试验,婴童、监测期新原料、重点监管对象除外。
④ 必须配合仪器或工具使用的,应确定仪器或工具是否有化妆品功能/参与再生 产/改变作用机理,评估其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。
⑤ 已注册备案产品,使用方法、原料毒理/质规改变或有不良反应增加趋势的, 应及时变更产品安全评估资料
评估对象 | 要求 |
化妆品产品 |
1、以暴露为导向,结合产品的使用方式、使用部位、使用量、残留量 等暴露水平,对产品进行安全评估。 2、按照风险评估程序,对产品中各原料和风险物质进行评估。 3、安全评估后,在满足伦理要求的前提下,通过人体斑贴/人体试用, 进一步排除皮肤不良反应。 4、同系列、名称相同、除着色剂或香料种类/含量不同基础配方相同 的,可只评估调整组分。 5、若不同原料产生相同作用机制的系统毒性、来源于其他产品,需考 虑累积暴露。 6、每个产品均需进行安全评估,按保存期限保管,有变更的及时更新 原来的安评报告。 |
儿童化妆品 |
1)评估过程需结合儿童自身特点 2)明确配方设计原则,并对原料使用必要性说明 3)不允许使用有特殊使用目的原料,不鼓励使用基因、纳米技术等原 料 |
完整版化妆品安评资料提交指南系列解读